浅析新形势下的企业内部审计_审计论文十篇
浅析新形势下的企业内部审计_审计论文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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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新形势下的企业内部审计_审计论文 第一篇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和现代企业制度的逐步建立,企业的自空前地扩大了。这就使企业内部审计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挑战。企业内部审计将向何处去,自然而然地成了审计理论和实践界共同关心的一个大问题。
一、我国企业内部审计的现实状况及
我国的企业内部审计,从开放搞活初期的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建立,经历了十多年的风风雨雨,曲曲折折,为我国企业的健康发展做出了一定的贡献。然而,不尽如人意处太多了。
(一)主要表现
1.企业内部审计机构普遍存在着专职人员少的现象。不少企业都是象征性地安排一两个人,用于对外应付,企业内部审计几近形同虚设。
2.人员身份不恰当。不少企业内部审计机构与财务会计机构是“一套人马,两块牌子”,既当会计,又当审计,自己审计自己。
3.审计人员素质较低。审计科班出身的人少,改行的人多。
4.效率低。一个企业一年审计三两个小项目,聊以塞责者太多。
(二)根本原因
造成上述局面的根本原因是企业内部审计的先天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企业缺乏内在动力,企业内部审计是遵命建立。我国的企业内部审计是在干预下建立起来的,而不是出于企业的内在需要。建立企业内部审计的企业负责人,只是企业资产的经营者,而不是企业资产的所有者,对企业内部审计没有主观要求,对企业内部审计的性质、作用与职能认识不是,根本未将企业内部审计机构看成是企业机体的重要组成部分。有的企业领导甚至将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当做异己力量,不愿意也不敢配备精通业务的人员,目的是为了“防患于未然”。这样,一遇精简合并机构,企业内部审计机构便首当其冲,成为牺牲品。
2.企业内部审计的角色定位矛盾,一仆二主。《关于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明确,企业内部审计是企业管理的内设机构,行使监督职能。《审计法》规定,企业内部审计作为国家审计体系的组成部分,在国家审计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工作。这种双重身份,使许多企业把企业内部审计视为国家审计机关的“内线”和“坐探”。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得不到企业领导的信任,不容易了解到企业重大经济活动的。企业内部审计一方面受国家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对本单位的财务收支进行监督检查,维护国家利益;另一方面又要受本单位行政领导,工资福利由本单位解决。业务工作的“外向型”与行政待遇的“内靠型”,使内审人员进退维谷,很难进入角色。
3.国家审计机关对企业内部审计疏于指导,严重失职。大多数国家审计机关对企业内部审计的态度是:“理论上重要,计划中次要,实际上不要”,导致企业内部审计机构“上够不着天,下挨不着地”,像个没娘的孩子,只能自生自灭。
二、对企业内部审计今后发展的思考
在今天,企业所有者对企业具体生产经营活动干预越来越少和企业自越来越大的情况下,企业内部审计还需要不需要;如果需要,企业内部审计应该进行哪些必要的改革,这是摆在我们面前,值得我们认真思考的问题。我认为:
(一)企业内部审计需要存在
审计最基本的职能就是监督,而且是比较超脱的监督。国外有名言说:“无监督必然产生。”当然,这里说的是广义的,不只贪污是,浪费也是,没有生机也是。组织规模越大,管理层次越多,就越需要监督。而现代企业的重要特点就是规模越来越大,层次越来越多,这是企业内部审计产生和发展的原动力。可以说,企业内部审计是适应现代企业管理需要的,是企业内部管理职能的分化。因此,企业需要内部审计,而且在新形势下,这种监督,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二)企业内部审计角色地位必须单一化
我国企业内部审计要生存和发展,角色地位必须单一化。那种一仆二主的双重身份,貌似全面,其实,从根本上说,就是违背“管理命令必须统一”这一条最基本的管理原则的。这就是说,企业内部审计这一个下级只能有一个直接上级。要么,是国家审计机关;要么,是企业领导;否则,它将无所适从,也将一事无成。这是我国企业内部审计不太长的历史给我们的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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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形势下如何开展舞弊审计的探讨_审计论文 第二篇
20xx年以来,伴随着美国安然、世通、施乐、默克制药等上市公司的假账丑闻相继被曝光,一场诚信危机猛烈地震撼了美国乃至整个国际社会。为了提高民众对美国金融市场和美国经济政策的信心,20xx年7月30日美国总统签署了《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Sarbanes-Oxley)》。该法案对于舞弊防范做出了强制性规定,“把发现高层管理人员任何程度上的舞弊行为都判定为内部控制无效。”中国石油是1999年在美国上市的公司,其财务报告程序及信息披露制度都必须严格遵循《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及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上市公司会计监管委员会(PCAOB)所制定的规则,如果其内部控制被认定为无效,那么,其上市资格就会受到严重威胁。20xx年6月,国内一批违规大案在审计长李金华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审计报告中曝光,一场严查乱管理、乱投资、违规挪用资金的“审计风暴”随即席卷全国。各大企业在发现舞弊、预防舞弊方面都加大了工作力度,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建设得到高度重视。受国际、国内新形势的影响,舞弊审计将是中国石油内部审计的一项重点工作。本文结合笔者数年来从事舞弊审计的工作实践,就石油企业在新形势下如何开展舞弊审计谈点粗浅认识,希望能够抛砖引玉,与同行共同探讨。
一、舞弊、舞弊审计的定义及舞弊审计与常规审计的区别
舞弊(Fraudulent practices)在《内部审计实务标准》中被定义为:“所有具有欺骗、隐瞒和破坏信任特征的非法行为。”就国内石油企业来说,舞弊主要是指为谋取局部或个人利益而故意实施的一系列不正当行为和非法的欺诈行为。
关于舞弊审计(Fraudulent practices audit),《内部审计实务标准》在1210-A2标准和1210-A2-1、1210-A2-2两个实务公告中对发现舞弊和发现舞弊的职责有所指导,而没有确切的定义。就国内石油企业来说,舞弊审计是指内部审计机构以国家和企业的有关规定为依据,对可能侵害国家、企业利益的舞弊行为进行的检查、揭露和报告。
舞弊审计与常规审计不同,因为舞弊不是经常发生的。它们的不同点大致可以归纳如下:
1.常规审计是要寻找问题的痕迹与征兆。舞弊通常没有留下痕迹,记录常常被破坏,需要重新计算,以寻找违法行为的证据,确定舞弊行为的细节。
2.常规审计的目的是确定管理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意见。舞弊审计主要确定舞弊的金额、过程和责任人。
3.常规审计是诊断性的,舞弊审计是发现性的,负责揭露有意歪曲事实的记录及非法占用资产的行为的存在、范围及方法。
4.常规审计要考虑成本效益,要保密,要遵循报告制度,要处理好人际关系。舞弊审计一般不考虑成本效益,且保密性特强,严格遵循重要性原则。
5.常规审计一般人员就可以进行,舞弊审计对审计人员要求较高,通常应具备调查技巧等特殊专业技能及丰富的实践经验。
6.常规审计的时间和范围通常是固定的,舞弊审计以舞弊发生的线索确定时间,没有固定的时间界限。舞弊审计的内容和范围具有扩展性,随着审计的深入,审计范围会随着舞弊行为的延伸而扩展,事前很难确定审计范围。
7.舞弊审计比常规审计更具复杂性,有较大风险。舞弊审计既要查清舞弊事实,又要追究舞弊行为责任人的相关责任;不仅审查其中的错误,还要发掘深层次的弊端;要考虑到复杂的人事关系问题;不仅要区分错误与舞弊的界限,还要划分违纪与违法的界限。舞弊审计还具有较大风险,主要受“超越审计职权触犯法律、忽视审计报告程序上的差别、管理当局施加压力”等因素的影响。
二、舞弊的危害
(一)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舞弊的存在,不仅将直接影响国家的财税收入,造成各项经济指标失真,而且导致国家的经济政策、法规与实际状况相背离,影响国家的宏观调控,从而危害市场经济秩序,导致严重的不公平竞争局面,破坏社会有限资源的合理配置,损害国家及社会公众利益,加剧组织、集团和部门间的。
(二)危及经营主体本身生存。市场是公正的,如若没有自愿平等,失诚信,搞欺骗,只能自酿苦果,一败涂地。昔日巨头安然公司、世通公司的惨痛教训说明了一切。在我国,对上市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信息,只有8.45%的个人投资者认为可信,而所有的机构投资者都认为不完全可信。这反映出有些上市公司不惜以信誉为代价,公然违背信用原则,不仅造成财务混乱,而且人为地丧失了“诚信”这一赖以生存发展的有限资源,使其步入“物择其流,适者竟存”的优胜劣汰生存法则之中,让市场逐出竞争的舞台。
三、石油企业存在的舞弊
石油企业存在的舞弊可分为四大类:
(一)为一个组织谋取利益而进行的舞弊。一般为利用不公正或不正当的手段来取得利益,并用以欺骗外部当事人。这种舞弊的施行者通常会间接得利,因为这种行为使组织受益而个人随之受益。为一个组织谋取利益而进行的舞弊通常包括:
-损害企业利益,出售或转让组织不应处理的资产;
-不正当付款,如向权力机构人员或其代理人、客户或供应方支付非法捐赠、贿赂、回扣和报酬等;
-对交易、资产、债务或收入故意做出不正当陈述或估价;
-故意做出不正当的转让价格(如对有关企业组织之间货物交易的评估价值)。通过有意地组织不恰当的定价技术,用以提高一个企业组织的经营成果而损害另一个企业组织的利益;
-故意做出不正当的有关当事人之间的交易。在这种交易中,一方接受了在正常交易关系中不能得到的利益;
-故意做出不真实的记录或泄露重要的信息给外部当事人,用来改善本企业的财务状况;
-被禁止的商业活动,如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的商业活动。
(二)为损害一个组织谋取利益而进行的舞弊。通常是为了一个雇员、外部的个人或另一家企业组织的直接的或间接的利益而进行的。为损害一个组织利益而施行的舞弊通常包括:
-接受贿赂或回扣;
-把一项可能赢利的交易转移给一个雇员或个人,这项交易在正常情况下会使这个企业组织获得利润;
-贪污。如通过贪污侵吞钱财,并篡改财务会计记录掩盖这种行为;
-有意隐瞒或虚报事项或数据;
-获得赔偿没有如实上交给组织。
(三)公司舞弊。主要表现为欺诈性财务报告及挪用或侵占公司财产。主要包括:
-记录虚假的交易或事项,或记录不实的经营收支;
-在会计记录、会计凭证中隐瞒或者删除经营成果、交易或事项,篡改、伪造、变造会计记录或者会计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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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会计人员必备素质—职业判断能力_会计论文 第三篇
会计职业判断能力是会计人员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企业自身的经营环境和经营特点,运用其所掌握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对企业日常发生的经济事项和交易采用的会计处理原则、方法、程序等进行合乎情理的判断和选择的能力。会计职业判断能力是新形势下会计人员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一、职业判断能力引入的客观背景
1.会计改革的发展需要职业判断能力。“会计准则国际化,会计准则逐渐取代《企业会计制度》是今后我国会计改革发展的必然趋势”。会计改革的发展对会计人员的素质提出了相当高的要求。会计准则中的相关性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谨慎性原则、实质重于形式原则、重要性原则等需要通过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来体现。企业日常的经济事项和交易的会计处理,也需要会计人员运用职业判断能力在会计准则允许的范围内灵活地作出判断选择,会计人员再也不能从会计准则中找到现成的答案。
2.企业经济环境的发展需要职业判断能力。会计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产物,企业经济事项和交易的会计处理原则、方法的选择离不开一定的经济环境。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特别是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所处的经济环境千差万别。从所有制形式上表现为: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单一企业和集团企业,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中外合资、外商独资、个人独资和个体户等;从经济结构上表现为:工业、商业、交通、金融、保险、高科技等单一经营和多元化经营;从经济发展水平上表现为:启动阶段、成长阶段、成熟阶段和破产清算阶段;从资本结构上表现为:以借款为主要资金来源和以股东投资为主要资金来源。经济环境的差异要求会计人员从企业所处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前提下,选择最有利于企业发展目标的会计处理原则和方法,并针对不同时期经济环境的变化适时加以调整,公允地揭示会计信息。
3.提高会计信息质量需要职业判断能力。“会计作为一个信息系统,是由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四个程序组成的,在这四个程序中确认和计量起导向作用”。确认、计量是财务报表的关键步骤,是记录和报告的前提。只有正确地确认、可靠地计量,才能正确记录和报告,才能产生对会计信息用户决策有用的信息。正确地确认、可靠地计量主要依靠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能力。当前,会计信息失真已成为一个国际性的严峻问题。美国的“安然事件”、“世通事件”等会计造假丑闻中,有相当一部分是由于会计人员的错误判断和错误选择造成的,“会计政策的选择成了一些企业调节盈余的手段”。
二、职业判断能力在会计实务中的具体表现
1.会计政策的选择。会计政策是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遵循的具体原则和具体会计处理方法。企业会计准则列举了大量可供选择的会计政策,会计人员必须运用职业判断能力恰当地进行选择。如:企业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由企业自行确定,可采用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账龄法、销货百分比法;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可采用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存货跌价准备、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可按单项、分类或总额三种方法计提;企业可根据科技、环境及其他因素合理地选择采用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年数总和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是否予以资本化或是费用化,要视流入企业的经济利益是否超过了原先;建造合同收入的确认可采用完成合同法、完工百分比法;外币会计报表的折算方法可采用现行汇率法、时态法或其他方法;借款费用的会计处理应根据资本化条件判断是否予以资本化;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可采用应付税款法、纳税影响法,在纳税影响法下可选择递延法或债务法;编制合并报表时,母公司与子公司会计年度不一致的会计处理原则以及合并范围的确定原则等。
2.会计估计。会计估计是会计人员对其结果不确定的事项或交易以最近掌握的信息和经验为基础所作的判断。经济活动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需要会计人员运用职业判断能力进行合理的估计。会计实务中常见的需要会计人员进行会计估计的项目有: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固定资产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无形资产的摊销期限;待摊费用的分摊期限;存货、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减值损失;或有损失、收入的确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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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会计控制规范》::新形势下加强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里程碑_会计论文 第四篇
[摘要]《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作为《会计法》的配套规章,是解决当前一些单位内部管理松弛、控制弱化的重要举措,是从源头上治理的一项制度安排,是适应我国加入WTO的容观要求,是新形势下加强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里程碑。本文论述了《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制定背景、总体思路、形成过程和主要内容,并就内部控制与内部会计控制的关系、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与其他相关会计法规的关系、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试行等问题作了说明。
[关键词]内部会计控制规范 会计监督 里程碑
2000年6月22日,财政部以财会号文件发布了《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一一基本规范 (试
行)》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 (试行)》。两个规范作为《会计法》的配套规章,是解决当前一些单位内部管理松弛、控制弱化的重要举措,也是适应我国加入WTO的客观要求。这两个规范的发布实施,对于深入贯彻《会计法》,强化单位内部会计监督,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必将发挥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
一、发布和实施《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背景
1.《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作为《会计法》的配套规章,是深入贯彻新《会计法》的重要措施。新 《会计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二)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程序应当明确;(三)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应当明确;(四)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应当明确。”上述规定是新 《会计法》的重要突破。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与内部会计控制虽不完全等同,但是,这些职责明确、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等一系列法律要求,充分体现了内部会计控制的本质。因此,新《会计法》是财政部制定并发布《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基本法律依据,《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作为新 《会计法》的配套规章,要求各单位深入贯彻新《会计法》,通过严格的内部会计控制,强化单位内部会计监督,整顿和规范工作秩序,确保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有效实施。
2.针对当前一些单位内部管理松弛、控制弱化问题,《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要求单位加强内部会计及与会计相关业务的控制,形成完善的内部牵制和监督制约机制,以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保护财产安全,防止舞弊行为,促进经济活动的健康发展。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国民经济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增长速度,安居乐业,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综合国力大大增强。但不容忽视的是,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特别是在新旧体制转换过程中,经济环境趋于复杂,人们的思想意识多元化,一些单位内部控制薄弱、管理松弛的情况逐渐暴露,出现了一些新型的经济犯罪案例。比如,携巨额公款外逃,到国外办理 “投资移民”:挪用公款赌博,私自将巨额资金调到澳门或国外的赌场进行豪赌;用公款炒股,动用巨额资金在资本市场上买卖股票,谋取个人私利;利用改组、改制、拍卖、租赁等产权变动的机会中饱私囊;还有的在办理采购、销售、投资、工程项目等业务中损公肥私,捞取巨额回扣,等等。剖析这些经济犯罪案件,原因是复杂的,然而,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不健全,管理和控制弱化,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因素。有些案例的产生,往往是由于单位缺乏最基本的内部会计控制,将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及相关票据交由一人保管所致。因此,在新的形势下,必须高度重视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建设问题,强化单位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各项经济业务及相关岗位的控制,严格约束各单位内部涉及会计的所有人员,保证单位内部涉及会计的机构、岗位的合理设置及其职责权限的合理划分,真正做到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保护财产、防止舞弊,遏制和打击经济犯罪行为,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3.建立并实施《内部会计控制规范》,是从源头上治理的一项制度安排。是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之一。同志在“七一”讲话中要求:全党同志一定要从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充分认识反腐倡廉工作的重大意义,把党风廉政建设和斗争进行到底。要深刻认识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从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堤防,同时通过体制创新努力铲除现象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问题的力度。现象的产生有其复杂的社会历史根源,是随着私有制、阶级、公共权力的产生而产生的。这些年来,现象出现了“高发”的态势,这与社会环境的日益复杂、市场经济的发展阶段和权力监督中存在某些空挡、薄弱环节有关,同时我们也注意到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弱化是不容忽视的一个重要因素。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财政部制定并发布《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作为从源头上治理、标本兼治中治本的一项制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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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新形势下防范与抵御银行会计风险初探_会计论文 第五篇
会计工作作为银行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肩负着核算银行业务,反映银行经营成果,预测业务发展前景,参与银行经营决策等重要职责,是银行实现稳健经营的重要保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建立发展和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银行会计面临的风险日趋多样化、扩大化。近几年金融系统案件频繁发生,大、要案不断,大多与执行会计制度不严,会计监督乏力有着密切关系。因此,加强银行会计风险的防范是我国当前金融风险防范的重中之重。
银行经营风险存在于银行各项业务活动的始终,银行会计工作也是自始至终贯穿于银行业务处理的全过程。我国商业银行目前所面临的令人不安的高经营风险在很大的程度上是与会计有关的。
在银行风险的压力下,会计如何通过其自身的职能去防范与抵御风险,是银行会计面临的重要课题。发生在东南亚国家的严重金融危机已经充分证明,防范与抵御金融风险以及与此有关的对市场运行的全面监管,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建立一个科学严格、跟踪及时的会计信息系统。银行会计贯穿于防范与抵御银行风险的全过程,是防范与抵御银行风险不可缺少的一道有效屏障。
一、银行会计风险的主要表现形式
(一)从银行会计的一般原则认识银行会计风险
1.从真实性原则:一是会计账务处理失真,不少基层行为了追求部门利益或隐瞒经营问题,私设账外账,“放贷收息”,假造会计凭证,乱用会计科目,乱摊成本,编造虚假报表,擅自违规调表调账,将会计工作作为其掩盖违规经营和虚报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的工具;二是信息披露不全面导致会计信息失真。例如我国大多数商业银行的会计科目设置没有考虑拆放同业的风险因素拆放(存放)同业科目,因而不能真实反映这类资产的风险情况;又如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代理业务,支付服务及衍生金融工具的运用发展迅速,但各行对或有资产、或有负债的信息披露无论从量上还是从质上衡量普遍不理想,不少国有银行或有业务仅停留在表外附注笼统反映阶段,透明度差,风险性强,信息失真严重;三是贷款核算没能真实反映信贷资产状况。目前银行业贷款账仍多按“一遍两呆”分类法进行科目设置,难以反映贷款质量,风险的真实状况。给某些银行采取贷款到期重办理借据,以新还旧的违规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留下了贷款事故隐患。
2.从谨慎原则:一是表内应收利息核算期限过长,应收利息的核算年限97年以前是三年,97年、98年分别改为二年和一年,2000年由一年改为半年,而国外普遍只有三个月。在我国企业经济效益普遍较差,付息能力较低的现实情况下,应收未收利息挂账时间过长造成了银行利息收入大幅虚增,由此银行额外承担了大量税金和利润上交,(又因我国国有商业银行资本普遍不足)因而银行只好用吸收的存款垫付税金。这种搞超额分配,加大了商业银行的经营风险;二是巨额银行贷款呆账积重难返,无法核销,导致银行风险高度集中,危机四伏。危机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在目前我国银行贷款呆账居高不下的情况下,按年末贷款余额的1%提取呆账准备金,对已造成银行贷款损失来讲是杯水车薪,无济于事。(2)已造成实际损失的呆账,却因手续繁琐,条件严格,难以分期摊销,同时银行在利润指标的压力下普遍对打消呆账存有顾虑,从而导致呆账日积月累,风险得不到及时化解。日韩等国不良贷款长期积累导致银行倒闭的事实充分说明,不良贷款必须及时处理,否则任其沉淀,后患无穷。
3.从相关性原则:目前我国有商业银行的会计报表由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三者组成。从这三种报表的构成看,似乎应能满足各方对银行会计信息的需求,但实际上,这套会计报表不能完全反映银行当前经营上的“账款”不符的现象,使报表使用者难以据此准确判断银行的实际经营状况和风险水平。同时,目前的银行会计信息的采集过于注重对外的宏观会计信息,而对内向型的微观会计信息,反映不足;注重静态的,过去式的信息,而忽视动态联系的、尤其是可供预测的会计信息,从而造成会计信息相关性不强,使用价值不高,难以满足银行管理部门加强内部管理,防范金融风险的需要。
4.从重要性原则目前银行会计存在的问题主要有:(1)财务成果的形成没有得到充分揭示,如利润中包含多少应收款成分,应收款项的质量状况如何,是否形成虚假收入等披露不够;(2)筹资渠道没有充分揭示,如银行经营的负债项目多少来源于合理的筹资,有多少是依靠高成本筹资(如拆入资金),筹资成本与筹资活动是否匹配等;(3)代管物品及抵押财产没有充分揭示。代管物品及抵押财产是银行在某经营期间所拥有的一种物质保障,它可以用来抵御经营风险。而我国大多银行对自己所拥有的这种保障没有很好利用,一方面表现为对抵押物缺乏了解,甚至不清楚担保物的性质、价值、现状;另一方面表现为对担保物的担保时间、担保时效了解甚少,相当多的担保因时效过期而失去保证作用。
(二)从会计管理角度认识银行会计风险
1.从计划经济沿袭下来“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会计管理是导致银行会计风险监控不力的重要制度因素。一方面,分级管理体制使作为经营主体的各分支机构部门利益膨胀。有利润指标、支付保证、恶性同业竞争、职工福利等种种压力下,分支机构部门往往通过弱化会计的核算、监督职能来达到其目的;目前,绝大数国有银行的会计管理系统仍维持分级管理原制,按行政区域分散核算,层层汇总上报,使会计工作实际处于地区分割状态,从而给人为地篡改会计数据的不法分子提供了方便之门;加之基层行领导、会计人员“本地化”的现象普遍存在,最终使弱化会计职能的各种违法行为占尽了“地利、人和”的有利条件,极易导致风险和损失。
2.会计内部控制系统建设相对滞后,是导致银行风险损失加剧的一个直接原因。虽然近几年我国银行界对内控制度的建设空前关注,然而各银行却没有根据经营环境的变化对内控制度资源进行合理的配置,使之系统化、程序化。一方面,银行会计内部控制目前仍作为一个个被分解的单元分散在各项管理制度之中。如会计内控制度规定了不同岗位的不同职责,不相容业务的分离,业务程序的先后制约,但却未形成一套环环相扣的风险防范程序(一般应由目标系统,决策系统,执行系统和监督系统组成),难以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问题;会计内控制度、信贷业务内控制度、资金内控制度,各居一方,缺乏有机的结合,造成计划部门为筹集资金而筹集,信贷部门为扩展规模而运用资金,财务部门为资金账务处理而核算三者分立的不良局面,严重影响了银行资金的安全、高效运营。另一方面,随着衍生金融工具、消费信贷等新业务的不断涌现,相应的会计核算往往由相应业务主管部门自行处理,造成各部门会计内部控制各行其是,甚至相互抵触,严重削弱了会计内部控制的力度。另外,现行的会计内部控制建设在很大程度上滞后于会计电算化的发展,造成了信息技术人员与会计业务人员权责不明,交易授权管理过度依赖技术人员、技术人员权限过大、内控乏力等一系列新的风险。内部控制建设面临着新的严峻的考验。
3.会计监督职能的弱休,给银行风险控制增加了新的难度。目前,我国多数银行的会计工作还停留在会计核算阶段,热衷于账务处理,对于资金运动过程的监督较为淡化(表现在对现金管理、大额支付凭证的审核、财务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核往往缺乏有效的监督等方面)。对资金运转状况建立有效的风险预警机制和反馈机制等方面的工作更是与商业银行的经营要求相差甚远。这是银行会计部门管理上的一个严重的薄弱环节。
二、防范银行会计风险的具体建议与决策
以上银行会计风险的种种表现充分说明,现代银行会计工作面临许多新的风险点,承受着各种各样严峻的考验。如何有效防范银行会计风险,已成为搞好商业银行经营,保持我国金融稳定的重大课题。鉴于此,笔者认为,防范银行会计风险应从建立健全适应商业银行经营要求的银行治理结构和管理型会计核算新体系、深化银行会计内部控制机制建设、提高银行会计信息披露质量与使用价值、构建稳健经营的银行会计新机制以及加大银行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力度等几个方面入手,制定、落实相应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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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论文:论电子商务时代的网络审计_审计论文 第六篇
王玉春、程昔武
随着电子商务的应用和发展,会计信息系统将发生一场全方位、根本性的革命。会计发展经历着由传统会计到会计电算化、再到会计信息化两次飞跃。而作为与会计有“血缘关系”的审计,也从传统审计到审计电算化、再到网络审计两次飞跃。网络审计就是基于互连网,借助现代信息技术,运用专门的方法,通过人机结合,对被审单位进行远程审计。网络审计是对以往电算化审计的时空观的又一次突破,是现代审计在电子商务时代的新发展,也是电子商务的内在需求。
一、网络审计下的审计理论要素的重新思考
网络审计是随着网络技术、通讯技术和电子商务的出现而产生的,是经济活动网络化、虚拟化的产物,也是现代审计发展的崭新阶段。面对网络审计,原有的审计理论要素,如审计对象、审计目标、审计范围、审计主体、审计技术、审计风险以及审计准则等面临新的挑战,需要我们重新加以思考。
1、关于审计对象。审计对象是指审计所要考察的客体,即被审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的经营管理活动和作为提供这些经济活动信息载体的会计报表及其他有关资料。随着电子商务的网络化经营发展和虚拟公司的出现,使网上实体通过网络将成百上千的人联结在一起工作,他们可根据业务的需要自由重组。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关系,可以是投资关系、技术协作关系和购销关系等,即使这些企业间的关系是松散型的,也可以通过网络在很短的时间内,以网上协议的形式整合成企业联盟,当然也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解散联盟。于是,会计客体就变得模糊,审计客体因之变得复杂,审计客体的外延需要重新界定。从交易费用理论看,审计对象(站在被审单位的立场上看,即为交易主体)的边界不清,不仅增加交易主体的交易费用,也会增加审计风险和审计费用。所以,网络审计的客体具有动态性和虚拟性,这就要求审计人员充分地认识到,审计的客体具有适时改变性。
2、关于审计目标。审计目标是指在一定的历史环境下,人们通过审计实践活动所期望达到的目的和要求。原有的审计目标仅局限于在装订的账、表上,亦称“有纸化”的信息载体上查错防弊,对经济效益进行评价,对审计对象的真实性和公允性、合法性和合规性、合理性和效益性进行审查和评价,其目的是为审计委托人服务。然而,在电子商务活动中,通过互连网和通讯技术,企业与企业、企业与消费者以及企业与间的联系更加广泛和深入,信息资源具有共享性和经济活动具有开放性,网络审计的目标将主要通过“无纸化”实现,向更深、更广的领域扩展,诸如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状况的审计、人力资源利用状况的审计、调控职能实现程度的审计、顾客对企业满意程度的审计以及网络技术本身的合规性与有效性审计等也将成为审计目标。
3、关于审计范围。审计范围是指针对特定审计对象所开展的审计实践活动在空间上所达到的广度。在原有审计中,审计范围要依据不同的审计对象和审计目标来确定,总的来看,审计范围较狭窄、封闭。而在电子商务活动中,企业会计信息系统已经成为一个宽阔开放的系统,会计信息处理处于一个开放的空间范围,涉及到交易关联方的各个方面;同时,由于其资源的共享性,能访问会计信息以及接触会计信息的人可能涉及到整个网络用户,当然,对涉及企业商业秘密的信息仍有所限制。网络用户,尤其是使用上市公司信息的用户,出于不同的动机,可能采取恶意操作行为,增加了网上行为的控制难度。因此,承担不真实以及非法数据的责任人就不能局限于被审单位,交易双方以及相关的社会公众都将被列入审计范围。总之,电子商务活动中的任何一项审计业务,都是建立在互连网平台之上的,审计活动面向网络。可见,网络审计的范围已被大大拓宽。
4、关于审计主体。审计主体是指实施审计监督的执行者,也就是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在网络审计中,首先建立和完善能够在网络下实施对被审单位及其相关信息进行审查、监督和提供鉴证服务的审计机构;其次,必须构建完善的计算机系统和网络系统。同时,对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提出更高的要求和标准。审计人员应该是一种复合型、全方位人才,不仅要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现代审计理论和审计技能,还要具备一定的现代信息技术、计算机网络知识和现代商贸理论,并能熟练地从事计算机硬件、软件的操作和维护。更为重要的是,由于高新技术的快速发展和知识的不断更新,审计人员应该具备终生学习和不断创新的能力,以适应网络审计发展的需要。
5、关于审计技术方法。审计技术方法是为了实现审计目标,在对被审单位实施审计过程中所采用的各种手段,它是顺利完成审计工作、提高审计工作质量的重要保证。企业在网络化经营中,由于会计数据的极大电子化和会计控制的局部程序化,直接造成了审计线索的“不可见性”。因此,必须应用数据库技术对会计数据进行可靠、完整地保存和管理,借助单机系统或工作站,对会计数据进行快速、准确地加工和处理,利用网络和通讯技术对会计数据进行安全、有效地分配和传输。这样,网络审计必须完全依赖于计算机和交互网络。在网络审计中,审计人员利用审计接口软件来获取原始数据,利用审计抽样软件来进行样本抽取,利用审计软件进行各种数量关系的配比和数据查询,利用数据仓库技术来进行,利用审计专家系统进行审计推理与判断,并通过数据挖掘、样本抽取、异常项目调查、数据与处理等方法进行测试、检查、与核对。由此可见,网络审计下的技术方法已大大突破了原有方式下所运用的审计技术方法。
6、关于审计准则。审计准则是用来规范审计人员执行审计程序,获取审计证据,形成审计结论,出具审计报告的专业标准。在网络审计中,由于审计对象、审计目标、审计范围、审计主体、审计技术方法等发生了重大的变化,需要对现有的审计准则体系重新进行审视和思考。审计准则体系中的有关准则应该体现电子商务下网络审计的特点,通过制定相应的、更切合实际的准则,更有利于规范审计人员的审计行为。只有这样,才能指导并规范网络审计工作,从而提高审计质量、最终形成客观公正的审计结论。
7、关于审计风险。审计风险是指被审单位的报表存在重大错报或漏报,而审计人员发表不恰当审计意见的可能性。一般认为审计风险由固有风险、控制风险和检查风险组成,它们之间的关系是:审计风险一固有风险×控制风险×检查风险。在电子商务活动中,由于会计数据处理的电算化,在计算机辅助系统的控制下,其本身的正确性和可靠性得以基本保证。因此,固有风险基本上被控制,并呈降低的趋势。但是,由于会计信息系统的开放性和网络化,使得会计信息资源在极大的范围内得以共享和交流,这无疑将审计工作置于一种被动的风险之中。例如,存放于主机内的会计信息被他人非法拷贝和篡改;会计数据在传输过程中被竞争对手截取和恶意修改;计算机病毒和网络黑客的肆意侵袭,会威胁会计数据的安全,严重时可能导致会计信息系统的全线崩溃等。可见,会计数据的安全、完整性控制难以得到保证,从而使控制风险和检查风险的水平呈上升趋势。所以在网络审计中,审计人员对审计风险控制的难度加大,实施的审计风险控制措施也将发生根本性变化。
二、电子商务下的网络审计的实务运作
企业的电子商务过程也就是电子商务在企业运作中的服务流程。由于企业经营的网络化,使得网络审计的范围面向整个网络,面向企业电子商务活动的每一个环节。这里所说的“企业”是指一般意义上的制造、流通和服务企业。现以电子商务在商品制造企业中的服务流程为例,网络审计在现代企业电子商务活动中的实务运作。
(一)在电子商务下,企业利用计算机网络(Internet、Intranet、Extranet)、E-mail、电视、电话等工具对市场进行咨询、统计、对用户进行访问、抽样调查,对商品的需求量进行估测等。调查现有商品的市场、价格、需求、效益情况,以便预测产销前景。在此过程中,审计人员应借助审计专用网络,对获取信息渠道的可信度和信息收集的全面性程度进行审查,以寻求满意的查询结果。然后,通过计算机网络,企业可与用户签订销售合同,电子销售合同由此诞生。针对电子销售合同,审计人员一方面要审查其有效性和合法性,另一方面在虚拟化网络中,还要进一步核实用户的真实身份等。
(二)在确定了生产什么商品和生产多少商品以后,企业一方面着手对组织结构进行调整,如企业内部机构的重组、公司和贸易伙伴的重构、虚拟企业的组建等,通过业务协同,充分发挥企业的技术和产品优势。为了保证企业管理的科学、高效,审计人员必须对其组织机构调整的合理性、科学性进行评估。另一方面企业要制定原材料、能源的购买计划。这时候,需要借助电子工具来对原材料供应商、材料价格和质量进行综合调查、比较和。经过筛选,实施电子材料采购。在此期间,审计人员不仅要对采购方式、采购成本以及采购计划完成情况等业务进行审查,更为重要的是,对电子采购的有效性和安全性进行适时地审计监督,以确保供应环节的安全可靠。
(三)在商品生产过程中,通过制定生产计划,适时调整生产组织和生产工艺流程,尽量降低生产过程中的耗费等,来适时控制生产进程、产品质量和产品成本。在这一过程中,审计人员运用适时跟踪系统,及时掌握市场行情,既可以采用历史成本,也可以采用现行市价对费用、成本进行测算,以审核费用、成本的高低;同时,运用数据挖掘技术,制定出相应调整的质量、产量指标,与相应的实际指标对比,评估产品质量的优劣和生产计划的完成情况。这就是生产过程中实施的在线审计。
(四)当产品生产完
试论电算化会计系统的内部控制_会计论文 第七篇
内部控制关系到企业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关系到会计系统对企业经济活动反映的正确性和可靠性。企业为实现既定的管理目标,必需建立起了一整套内部控制制度,以保证企业有序、健康地发展。企业在建立了电算化会计系统后,企业会计核算和会计管理的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由于使用了计算机,会计数据处理的速度加快了,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得到了极大的提高,减少了因疏忽大意及计算失误造成的差错。但是,也为企业的内部控制带来了许多前所未有的新问题,对企业内部控制制度造成了极大的冲击,使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在新的环境下显得落后于形势了,由于电算化会计系统的特殊性,建立一整套适合电算化会计系统的内部控制制度就显得尤为重要。
电算化会计系统对内部控制的特殊要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计算机的使用改变了企业会计核算的环境
企业使用计算机处理会计和财务数据后,企业的会计核算的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会计部门的组成人员从原来由财务、会计专业人员组成,转变为由财务、会计专业人员和计算机数据处理系统的管理人员及计算机专家组成。会计部门不仅利用计算机完成基本的会计业务,还能利用计算机完成各种原先没有的或由其他部门完成的更为复杂的业务活动,如销售预测、人力资源规划等。随着远程通讯技术的发展,会计信息的网上实时处理成为可能,业务事项可以在远离企业的某个终端机上瞬间完成数据处理工作,原先应由会计人员处理的有关业务事项,现在可能由其他业务人员在终端机上一次完成;原先应由几个部门按预定的步骤完成的业务事项,现在可能集中在一个部门甚至一个人完成。因此,要保证企业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保证会计系统对企业经济活动反映的正确和可靠、达到企业管理的目标,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就显得更为重要,内部控制制度的范围和控制程序较之手工会计系统更加广泛,更加复杂。
2.电算化会计系统改变了会计凭证的形式
在电算化会计系统中,会计和财务的业务处理方法和处理程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各类会计凭证和报表的生成方式、会计信息的储存方式和储存媒介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原先反映会计和财务处理过程的各种原始凭证、记帐凭证、汇总表、分配表、工作底稿等作为基本会计资料的书面形式的资料减少了,有些甚至消失了。由于电子商务、网上交易、无纸化交易等的推行,每一项交易发生时,有关该项交易的有关信息由业务人员直接输入计算机,并由计算机自动记录,原先使用的每项交易必备的各种凭证、单据被部分地取消了,原来在核算过程中进行的各种必要的核对、审核等工作有相当一部分变为由计算机自动完成了。原来书面形式的各类会计凭证转变为以文件、记录形式储存在磁性介质上,因此,电算化会计系统的内部控制与手工会计系统的内部控制制度有着很大的不同,控制的重点由对人的控制为主转变为对人、机控制为主的,控制的程序也应当与计算机处理程序相一致。
3.计算机的使用提高了控制舞弊、犯罪的难度
随着计算机使用范围的扩大,利用计算机进行的贪污、舞弊、诈骗等犯罪活动也有所增加,由于储存在计算机磁性媒介上的数据容易被篡改,有时甚至能不留痕迹地篡改,数据库技术的提高使数据高度集中,未经授权的人员有可能通过计算机和网络浏览全部数据文件,复制、伪造、销毁企业重要的数据。计算机犯罪具有很大的隐蔽性和危害性,发现计算机舞弊和犯罪的难度较之手工会计系统更大,计算机舞弊和犯罪造成的危害和损失可能比手工会计系统更大,因此,电算化会计系统的内部控制不仅难度大、复杂,而且还要有各种控制的计算机技术手段。
由此可见,计算机会计系统的内部控制制度与手工会计系统的内部控制制度相比较,计算机会计系统的内部控制是范围大、控制程序复杂的综合性控制,是控制的重点为职能部门和计算机数据处理部门并重的全面控制,是人工控制和计算机自动控制相结合的多方位控制。
随着计算机在会计工作中的普遍应用,管理部门对由计算机产生的各种数据、报表等会计信息的依赖越来越大,这些会计信息的产生只有在严格的控制下,才能保证其可靠性和准确性。同时也只有在严格的控制下,才能预防和减少计算机犯罪的可能性。
计算机会计系统的内部控制制度,从计算机会计系统的建立和运行过程来看,可分为对系统开发和实施的系统发展控制、对计算机会计系统各个部门的管理控制、对计算机会计系统日常运行过程的日常控制。
一、系统开发、发展控制
计算机会计系统的系统开发、发展控制包括开发前的可行性研究、资本预算、经济效益评估等工作,开发过程中系统、系统设计、系统实施等工作,以及对现有系统的评估、企业发展需求,系统更新的可行性研究,更新方案的决策等工作。系统开发、发展控制的主要内容一般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授权和领导认可
计算机会计系统的开发和发展必需经过有关领导的认可和授权,这关系到系统开发、发展、更新等项目的成败。计算机会计系统的开发项目一般投资金额都比较大,对企业整体管理目标的影响也比较大,往往需要对原有的管理体制进行较大的改革,是牵一发动全身的重大举措,因此必需得到授权和领导认可。计算机会计系统的发展和更新是对原有计算机会计系统进行重大改进,同样对会对企业管理体制造成较大的影响,同时对现有计算机会计系统的任何改动都可能危及整个系统的安全可靠,因此也必需得到授权和领导认可。而且领导的授权和认可也有利于保证系统开发和发展的物资和资金的需要。
(二)符合标准和规范
计算机会计系统的开发和发展项目,不论是自行组织开发还是购买商品化软件,都必需遵循国家有关机关和部门制订的标准和规范。其中包括符合标准和规范的开发和审批过程、合格的开发人员或软件制造商、系统的文件资料和流程图、系统各功能模块的设计等等。目前我国已经颁布的有关国家标准和规范主要由财政部1994年颁布执行的《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会计核算软件基本功能规范》、《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商品化会计核算软件评审规则》等,各地也颁布各种地方标准,如上海市财政局颁布的《上海市会计电算化实施办法》等地方性标准。按标准和规范开发和发展计算机会计系统可以使企业计算机会计系统更加可靠、更加完善,有利于对系统的维护和进一步的发展、更新。
(三)人员培训
计算机会计系统应在开发阶段就要对使用该系统的有关人员进行培训,提高这些人员对系统的认识和理解,以减少系统运行后出错的可能性。外购的商品化软件应要求软件制作公司提供足够的培训机会和时间。在系统运行前对有关人员进行的培训,不仅仅是系统的操作培训,还应包括让这些人员了解系统投入运行后新的内部控制制度、计算机会计系统运行后的新的凭证流转程序、计算机会计系统提供的高质量的会计信息的进一步利用和的前景等等。
(四)系统转换
新的计算机会计系统在投入使用,替换原有的手工会计系统或旧的计算机会计系统,必需经过一定的转换程序。企业应在系统转换之际,采取有效的控制手段,作好各项转换的准备工作,如旧系统的结算、汇总,人员的重新配置、新系统需要的初始数据的安全导入等。新的计算机会计系统是否优于旧系统,还需要进一步接受实践的检验,因企业的具体情况不同,新的计算机会计系统不一定比旧的计算机会计系统更适合企业的经营特点,甚至购买或自行开发的计算机会计系统还不如手工会计系统更适合企业的经营特点。因此企业在系统转换之际,采用新旧系统并行运行一段时间,以便检验新的计算机会计系统。并行运行的时间一般至少为三个月。
(五)程序修改控制
企业经营活动变化及经营环境变化,可能导致使用中的软件进行修改,计算机会计系统经过一段时期的使用也会发现一些需要进行修改的地方,因此,软件的修改是难以避免的。对会计软件进行修改必须经过周密计划和严格记录,修改过程的每一个环节都必须设置必要的控制,修改的原因和性质应有书面形式的报告,经批准后才能实施修改,计算机会计系统的操作人员不能参与软件的修改,所有与软件修改有关的记录都应该打印后存档。
二、管理控制
管理控制是指企业建立起一整套内部控制制度,以加强和完善对计算机会计系统涉及的各个部门和人员的管理和控制。管理控制包括组织机构的设置、责任划分、上机管理、档案管理、设备管理等等。
(一)组织机构设置
企业实现了会计电算化后,应对原有的组织机构进行适当的调整,以适应计算机会计系统的要求。企业可以按会计数据的不同形态,划分为数据收集输入组、数据处理组和会计信息组等组室;也可以按会计岗位和工作职责划分为计算机会计主管、软件操作、审核记帐、电算维护、电算审查、数据等岗位。组织机构的设置必须适合企业的实际规模,符合企业总体经营目标,并且,应按精简、合理的原则对组织机构的设置进行成本效益。
(二)职责划分
内部控制的关键之点就在于不相容职务的分离,计算机会计系统与手工会计系统一样,对每一项可能引起舞弊或欺诈的经济业务,都不能由一个人或一个部门经手到底,必须分别由几个人或几个部门承担。在计算机会计系统中,不相容的职务主要有系统开发、发展的职务与系统操作的职务;数据维护管理职务与电算审核
试论电算化会计系统的内部控制_会计论文 第八篇
内部控制关系到企业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关系到会计系统对企业经济活动反映的正确性和可靠性。企业为实现既定的管理目标,必需建立起了一整套内部控制制度,以保证企业有序、健康地发展。企业在建立了电算化会计系统后,企业会计核算和会计管理的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由于使用了计算机,会计数据处理的速度加快了,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得到了极大的提高,减少了因疏忽大意及计算失误造成的差错。但是,也为企业的内部控制带来了许多前所未有的新问题,对企业内部控制制度造成了极大的冲击,使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在新的环境下显得落后于形势了,由于电算化会计系统的特殊性,建立一整套适合电算化会计系统的内部控制制度就显得尤为重要。
电算化会计系统对内部控制的特殊要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计算机的使用改变了企业会计核算的环境
企业使用计算机处理会计和财务数据后,企业的会计核算的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会计部门的组成人员从原来由财务、会计专业人员组成,转变为由财务、会计专业人员和计算机数据处理系统的管理人员及计算机专家组成。会计部门不仅利用计算机完成基本的会计业务,还能利用计算机完成各种原先没有的或由其他部门完成的更为复杂的业务活动,如销售预测、人力资源规划等。随着远程通讯技术的发展,会计信息的网上实时处理成为可能,业务事项可以在远离企业的某个终端机上瞬间完成数据处理工作,原先应由会计人员处理的有关业务事项,现在可能由其他业务人员在终端机上一次完成;原先应由几个部门按预定的步骤完成的业务事项,现在可能集中在一个部门甚至一个人完成。因此,要保证企业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保证会计系统对企业经济活动反映的正确和可靠、达到企业管理的目标,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就显得更为重要,内部控制制度的范围和控制程序较之手工会计系统更加广泛,更加复杂。
2.电算化会计系统改变了会计凭证的形式
在电算化会计系统中,会计和财务的业务处理方法和处理程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各类会计凭证和报表的生成方式、会计信息的储存方式和储存媒介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原先反映会计和财务处理过程的各种原始凭证、记帐凭证、汇总表、分配表、工作底稿等作为基本会计资料的书面形式的资料减少了,有些甚至消失了。由于电子商务、网上交易、无纸化交易等的推行,每一项交易发生时,有关该项交易的有关信息由业务人员直接输入计算机,并由计算机自动记录,原先使用的每项交易必备的各种凭证、单据被部分地取消了,原来在核算过程中进行的各种必要的核对、审核等工作有相当一部分变为由计算机自动完成了。原来书面形式的各类会计凭证转变为以文件、记录形式储存在磁性介质上,因此,电算化会计系统的内部控制与手工会计系统的内部控制制度有着很大的不同,控制的重点由对人的控制为主转变为对人、机控制为主的,控制的程序也应当与计算机处理程序相一致。
3.计算机的使用提高了控制舞弊、犯罪的难度
随着计算机使用范围的扩大,利用计算机进行的贪污、舞弊、诈骗等犯罪活动也有所增加,由于储存在计算机磁性媒介上的数据容易被篡改,有时甚至能不留痕迹地篡改,数据库技术的提高使数据高度集中,未经授权的人员有可能通过计算机和网络浏览全部数据文件,复制、伪造、销毁企业重要的数据。计算机犯罪具有很大的隐蔽性和危害性,发现计算机舞弊和犯罪的难度较之手工会计系统更大,计算机舞弊和犯罪造成的危害和损失可能比手工会计系统更大,因此,电算化会计系统的内部控制不仅难度大、复杂,而且还要有各种控制的计算机技术手段。
由此可见,计算机会计系统的内部控制制度与手工会计系统的内部控制制度相比较,计算机会计系统的内部控制是范围大、控制程序复杂的综合性控制,是控制的重点为职能部门和计算机数据处理部门并重的全面控制,是人工控制和计算机自动控制相结合的多方位控制。
随着计算机在会计工作中的普遍应用,管理部门对由计算机产生的各种数据、报表等会计信息的依赖越来越大,这些会计信息的产生只有在严格的控制下,才能保证其可靠性和准确性。同时也只有在严格的控制下,才能预防和减少计算机犯罪的可能性。
计算机会计系统的内部控制制度,从计算机会计系统的建立和运行过程来看,可分为对系统开发和实施的系统发展控制、对计算机会计系统各个部门的管理控制、对计算机会计系统日常运行过程的日常控制。
一、系统开发、发展控制
计算机会计系统的系统开发、发展控制包括开发前的可行性研究、资本预算、经济效益评估等工作,开发过程中系统、系统设计、系统实施等工作,以及对现有系统的评估、企业发展需求,系统更新的可行性研究,更新方案的决策等工作。系统开发、发展控制的主要内容一般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授权和领导认可
计算机会计系统的开发和发展必需经过有关领导的认可和授权,这关系到系统开发、发展、更新等项目的成败。计算机会计系统的开发项目一般投资金额都比较大,对企业整体管理目标的影响也比较大,往往需要对原有的管理体制进行较大的改革,是牵一发动全身的重大举措,因此必需得到授权和领导认可。计算机会计系统的发展和更新是对原有计算机会计系统进行重大改进,同样对会对企业管理体制造成较大的影响,同时对现有计算机会计系统的任何改动都可能危及整个系统的安全可靠,因此也必需得到授权和领导认可。而且领导的授权和认可也有利于保证系统开发和发展的物资和资金的需要。
(二)符合标准和规范
计算机会计系统的开发和发展项目,不论是自行组织开发还是购买商品化软件,都必需遵循国家有关机关和部门制订的标准和规范。其中包括符合标准和规范的开发和审批过程、合格的开发人员或软件制造商、系统的文件资料和流程图、系统各功能模块的设计等等。目前我国已经颁布的有关国家标准和规范主要由财政部1994年颁布执行的《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会计核算软件基本功能规范》、《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商品化会计核算软件评审规则》等,各地也颁布各种地方标准,如上海市财政局颁布的《上海市会计电算化实施办法》等地方性标准。按标准和规范开发和发展计算机会计系统可以使企业计算机会计系统更加可靠、更加完善,有利于对系统的维护和进一步的发展、更新。
(三)人员培训
计算机会计系统应在开发阶段就要对使用该系统的有关人员进行培训,提高这些人员对系统的认识和理解,以减少系统运行后出错的可能性。外购的商品化软件应要求软件制作公司提供足够的培训机会和时间。在系统运行前对有关人员进行的培训,不仅仅是系统的操作培训,还应包括让这些人员了解系统投入运行后新的内部控制制度、计算机会计系统运行后的新的凭证流转程序、计算机会计系统提供的高质量的会计信息的进一步利用和的前景等等。
(四)系统转换
新的计算机会计系统在投入使用,替换原有的手工会计系统或旧的计算机会计系统,必需经过一定的转换程序。企业应在系统转换之际,采取有效的控制手段,作好各项转换的准备工作,如旧系统的结算、汇总,人员的重新配置、新系统需要的初始数据的安全导入等。新的计算机会计系统是否优于旧系统,还需要进一步接受实践的检验,因企业的具体情况不同,新的计算机会计系统不一定比旧的计算机会计系统更适合企业的经营特点,甚至购买或自行开发的计算机会计系统还不如手工会计系统更适合企业的经营特点。因此企业在系统转换之际,采用新旧系统并行运行一段时间,以便检验新的计算机会计系统。并行运行的时间一般至少为三个月。
(五)程序修改控制
企业经营活动变化及经营环境变化,可能导致使用中的软件进行修改,计算机会计系统经过一段时期的使用也会发现一些需要进行修改的地方,因此,软件的修改是难以避免的。对会计软件进行修改必须经过周密计划和严格记录,修改过程的每一个环节都必须设置必要的控制,修改的原因和性质应有书面形式的报告,经批准后才能实施修改,计算机会计系统的操作人员不能参与软件的修改,所有与软件修改有关的记录都应该打印后存档。
二、管理控制
管理控制是指企业建立起一整套内部控制制度,以加强和完善对计算机会计系统涉及的各个部门和人员的管理和控制。管理控制包括组织机构的设置、责任划分、上机管理、档案管理、设备管理等等。
(一)组织机构设置
企业实现了会计电算化后,应对原有的组织机构进行适当的调整,以适应计算机会计系统的要求。企业可以按会计数据的不同形态,划分为数据收集输入组、数据处理组和会计信息组等组室;也可以按会计岗位和工作职责划分为计算机会计主管、软件操作、审核记帐、电算维护、电算审查、数据等岗位。组织机构的设置必须适合企业的实际规模,符合企业总体经营目标,并且,应按精简、合理的原则对组织机构的设置进行成本效益。
(二)职责划分
内部控制的关键之点就在于不相容职务的分离,计算机会计系统与手工会计系统一样,对每一项可能引起舞弊或欺诈的经济业务,都不能由一个人或一个部门经手到底,必须分别由几个人或几个部门承担。在计算机会计系统中,不相容的职务主要有系统开发、发展的职务与系统操作的职务;数据维护管理职务与电算审核职务;数据录入职务与审核记帐职务;系统操作的职务与系统档案管理职务等。企业为防止舞弊或欺诈,应建立一整套符合职责划分原则的内部控制制度,同时,还应建立起职务轮换制度。
(三)上机管理
企业用于计算机会计系统的计算机应尽可能是专用的,企业应对计算机的使用建立一整套管理制度,以保证每一个工作人员和每一台计算机都只做其应该做的事情。一般来讲,企业对用于计算机会计系统的计算机的上机管理措施应包括轮流值班制度、上机记录制度、完善的操作手册、上机时间安排等,此外,会计软件也应该有完
会计准则国际协调的可能性及意义(二)会计理论论文_会计论文 第九篇
(三)第8号指令-会计审计师的资格条件(1984年制定)
第8号指令的规定过程是:1978年提出草案,经过1979年的修订,最后于1984年制定出正式指令。成员国根据指令修改国内法的期限为1987年12月31日,适用开始时间为1990年1月1日。
第4号指令和第7号指令均规定了财务报表必须接受外部审计人员的审计。在这种情况下,审计师的资格问题就提到议事日程上来了。因此,制定第8号指令的目的,则在于从审计师的资格方面协调各成员国的准则。第8号指令由5章31条组成。
第8号指令对审计师的资格条件作了一般原则的规定。审计师应该是未从事与法定审计有抵触的活动而且是诚实可信的人。并规定他们应在取得大学入学资格后,修完大学课程,完成实习课程,通过大学毕业考试,这个考试应能保证具有必要的理论知识水平和实际能力。另外,又对长年从事实际工作的职业专家规定了一些例外措施。
第8号指令还规定,作为专门职业的审计人员在工作中必须严肃认真,并应坚持性。
各成员国修改国内法的时间大致是,西德和法国均为1985年,西班牙是1986年。
通过第8号指令的制定,在欧共体境内就审计师资格问题作出规定,这对审计方面的国际协调来说具有重要意义。
三、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成立于1961年,由24个经济发达的成员国组成。但与欧盟不同的是: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不谋求地区的统一,只求发展国际事业,并发展国家间的合作,以及解决国家与跨国公司间的问题,因此,它也积极地参与会计协调活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是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咨询工作组的观察员。从60年代后年期开始,它就关注跨国公司的问题,随着“国际投资和跨国公司委员会”的成立(1975年),它的活动变得更加有组织、有步骤。1986年6月21日,这个组织的成员国公布了(关于国际投资和跨国公司的宣言「并将《跨国公司的行为指南)作为宣言的附件提出。该指南把跨国公司经济活动涉及的各个领域都必须遵守的规范予以系统化,这样做有两方面好处,一方面可以缓和人们对跨国公司的批评,另一方面,起到协调国际规范的作用。“
国际投资和跨国公司委员会为执行指南规定的改进财务信息的质量的规定,于1979年10月设立了“会计准则工作组”。这个工作组有两项任务:其一是负责解释指南的信息披露一章中所包含的会计用语;其二是为增进财务报表的国际可比性,并为会计准则的国际化协调而努力。
从第一项任务的完成情况看,到1983年会计准则工作组已对大部分会计用语的含义进行了明确的阐述。1985年调查了成员国为编制合并报表遵循的会计方针,在明确了关于合并方针用语的同时,还在这个领域促进了成员国之间的协调化。到1987年,对会计用语的解释工作已基本完成。
会计准则工作组在第二项任务方面也做了大量工作。首先,在1985年召开了由世界有关各界代表参加的“会计准则协调化研讨会”。在这次会议上讨论了以下问题:(1)财务报表的编制者和使用者关心和需要的问题;(2)制定准则方面主要的处理方法;(3)间组织在会计准则协调化过程中的作用;(4)阻碍会计准则协调化进展的实质性问题。根据会上的讨论,于1986年出版了(会计准则协调化成果与展望)一书。
在1988年又围绕一些专题专门召开了国际会议,此外为促进协调化,会计准则工作组每年都召开小型研讨会,讨论“外币换算”、“所得税的会计处理”、“课税与财务报表的关系”、“租赁的会计处理”等课题。
在过去的十几年间,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发布了不少关于跨国公司的会计和报告问题的文件。其中《跨国公司的行为指南》这一文件中包括了“信息披露”的原则和应披露的项目。该文件的特点在于,它不具有法律的强制性,而是为企业行为提出了指导性的方针。
作为这一组织的另一成果是:1982年n月24日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部长理事会发布的(关于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指南会计用语的阐明)。在编这一文件的过程中,工作组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产业经济咨询委员会、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工会咨询委员会以及欧洲会计专家联合会进行了协调。此后,在1988年又出版了《新金融工具披露与会计)一书。1990年出版了《分部财务信息)一书。
工作组还两次对成员国的部分跨国公司运用(跨国公司的行为指南)的情况进行调查。从四83年第一次调查情况看,有相当数量的公司遵从建议的要求,但信息不全的情况也屡见不鲜。从1987年第二次调查情况来看,遵从的情况有所改善,但还有相当数量公司的分部信息披露不清。调查的结果表明了该组织的活动所取得的成果和仍存在的问题。
总之,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开展活动只是为了起到促进作用,它并不要求参与制定公认的会计准则。
民间会计职业组织及其对会计准则的协调活动
一、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
(一)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的由来
1973年,澳大利亚、加拿大、法国、墨西哥、荷兰、英国和美国等七个国家的职业会计师团体通过协议而建立了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
会计国际化的起源可追溯到本世纪初。自1904年的第一次国际会计师大会召开之后,会计原则国际统一化运动就开始了。60年代以后,这种会计国际化的运动以更快的速度向前发展。1962年在纽约召开的统一课题为“会计、审计、财务报告和世界经济”的第八次国际会计师大会上,克雷安霍夫(第七次大会会长,荷兰会计师协会会长)以“会计方面的国际挑战”为题阐述了自己的看法。其主要内容有:国际统一化的意义和可能性以及为此应具备的研究条件和各个国家会计原则研究的现状等。
1966年,由英格兰和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协会会长H.边逊爵士发起,联合美国和加拿大的会计师协会共同组成会计师国际研讨组。该研讨组主要是对美、英、加三国的会计实务和会计准则进行比较研究,并发表研究报告。1968年研讨组发表了第一份研究报告,题为《三国对存货的会计和审计方法》。国际研讨组的活动虽不是以直接制定国际会计准则为目的,但它却是朝着制定国际会计准则这个方向迈出了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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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准则讲解:审计报告(二)_审计论文 第十篇
根据注册会计师对会计报表发表意见或无法发表意见的审计结论,审计报告可分为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包括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和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还可以分为标准审计报告(亦即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非标准审计报告两类。标准审计报告是指包括标准措辞的引言段、范围段和意见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不附加任何说明段、强调事项段或修正性用语。标准审计报告以外的其他审计报告统称为非标准审计报告。
(一)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是最普遍的审计报告。据国外文献统计,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90%以上都是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我国的比例可能低一些,主要与企业的质量有关。如果注册会计师认为会计报表符合合法性与公允性,审计范围没有受到限制,且不存在应当调整或披露而被审计单位未予调整或披露的重要事项时,应当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决定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时,如果认为审计报告不必附加任何说明段、强调事项段或修正性用语,注册会计师应当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即标准审计报告。
将原审计报告准则第二十一条与修订后的审计报告准则第十七条进行比较可以发现,修订后的审计报告准则删除了“会计处理方法的选用符合一贯性原则”,并对其余项目进行了修订,使之更加准确。
(二)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保留意见适用于被审计单位没有遵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或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范围受到限制。只有当注册会计师认为会计报表就其整体而言是公允的,但还存在对会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才能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如果注册会计师认为所报告的情形对会计报表产生的影响极为严重,则应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因此,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被视为注册会计师在不能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情况下最不严厉的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准则中规定了应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两种情形,其中如果会计政策的选用、会计估计的作出或会计报表的披露不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注册会计师在判断其影响是否重大时,应当考虑该影响所涉及的金额或性质并与确定的重要性水平进行比较。对于审计范围受到限制,通常涉及存货监盘的限制、应收账款函证的限制以及审计长期股权投资时无法获取被投资企业的已审计会计报表等。注册会计师因审计范围受到限制而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取决于无法实施的审计程序对形成审计意见的重要性。注册会计师在判断重要性时,应当考虑有关事项潜在影响的性质和范围以及在会计报表中的重要程度。当注册会计师因审计范围受到限制而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时,意见段的措辞应当表明保留意见是关于对会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而不是关于范围限制本身的。
将原审计报告准则第二十二条与修订后的审计报告准则第十八条进行比较,可以发现,修订后的审计报告准则删除了“个别重要会计处理方法的选用不符合一贯性原则”,并对其余两项进行了修订。一是删除了“个别重要”和“重要的局部”等措施。因为一方面,会计政策的选用、会计估计的作出或会计报表的披露不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是否构成保留意见,主要取决于其产生的影响,而非是否为个别重要的项目;另一方面,审计范围受到限制,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是否构成保留意见,也主要取决于产生的影响,而非是否为重要的局部限制。二是增加了注册会计师职业判断的力度。如果会计报表就其整体而言是公允的,说明注册会计师不能出具否定意见,但还存在会计政策的选用、会计估计的作出或会计报表的披露不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规定的情形且影响重大,说明注册会计师不能出具无保留意见,这时出具保留意见就比较合适。同样,如果会计报表就其整体而言是公允的,但还存在因审计范围受到限制,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情形且影响重大,注册会计师既不能出具无保留意见,也不能出具无法表示意见,这时出具保留意见比较合适。
(三)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只有当注册会计师确信会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和误导信息(Material Misstatement and Misleading)以至会计报表不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未能从整体上公允反映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注册会计师才可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也就是说注册会计师应当依据充分、适当的证据,进行恰当的职业判断,确信会计报表不具有合法性与公允性时,才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据文献统计,注册会计师一般很少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将原审计报告准则第二十二条与修订后的审计报告准则第十八条进行比较可以发现,修订后的审计报告准则将“严重违反”修改为“不符合”,将“严重歪曲”修改为“未能从整体上”。这样修改,一是考虑与出具无保留意见的情形相对应,二是与出具保留意见的情形相区分。
(四)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只有当审计范围受到限制可能产生的影响非常重大和广泛,不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至无法确定会计报表的合法性与公允性,注册会计师才可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不同于否定意见,它仅仅适用于注册会计师不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如果注册会计师发表否定意见,必须获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论无法表示意见还是否定意见,都只有在非常严重的情形下采用。
将原审计报告准则第二十二条与修订后的审计报告准则第十八条进行比较可以发现,修订后的审计报告准则在以下方面进行了修订:一是删除了“委托人、被审计单位或客观环境”。从现实情况来看,审计范围受到限制主要是由被审计单位或客观环境造成的。委托人往往是股东,从理论上讲不会对审计范围施加限制;尽管在目前情况下,由于企业委托人和被审计单位往往成为一体,可能都会成为对审计范围施加限制的因素,但归根结底仍属由被审计单位或客观环境造成的限制。原审计报告准则在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形中并未提出“委托人、被审计单位或客观环境”施加的限制,而在出具拒绝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情形中提出这个问题,显得前后不连贯。修订后的审计报告准则将其删除,并在审计报告指南中进行了界定。二是将“严重限制”修改为“受到限制可能产生的影响非常重大和广泛”。一方面,注册会计师判断是否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依据是受到限制产生的影响,而非是否受到限制本身;另一方面,原审计报告准则在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时使用的是“重要的局部限制”,而在出具拒绝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时使用的是“严重限制”,两者不易区分。
(五)说明段
审计报告的说明段,是指审计报告中位于意见段之前用于描述注册会计师对会计报表发表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理由的段落。当注册会计师决定出具无保留意见之外其他类型的审计报告,应清楚地说明导致所发表意见或无法发表意见的所有原因,并在可能情况下,指出其对会计报表的影响程度。
(六)强调事项段
在某些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可能在意见段之后增加一个强调事项段,而该事项已在会计报表中得到更详细的披露和广泛的讨论,增加这一强调事项段并不影响审计意见,也不对会计报表构成任何保留,只是增加审计报告的信息含量,提请会计报表使用人关注。但目前某些会计师事务所为了满足上市公司的要求或屈从于客户压力,随着改变审计意见的性质,或将本应发表保留意见甚至否定意见的事项仅仅作为强调事项加以说明,以此达到既不得罪客户又不承担法律责任的目的。因此,本准则规定只有存在持续经营能力问题或其他重大不确定事项时,注册会计师应当或应当考虑增加强调事项段。有关持续经营的问题已在《审计具体准则第17号——持续经营》中详细规定,不再赘述。不确定事项的最终结果取决于不在被审计单位的直接控制之下但可能影响会计报表的未来行动或事项。当存在重大不确定事项时,即使会计报表附注已作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还应当考虑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如果会计报表附注没有作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视其重要程度,发表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
(七)禁止性条款
某些会计师事务所在能够确定被审计单位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情况下,不再执行必要的审计程序,以审计范围受到限制为由出具保留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甚至出具带说明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企图回避对被审计单位是否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发表意见。为此,本条作出了禁止性规定。
(八)对确定审计报告类型的进一步讨论
注册会计师在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和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时,要判断不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或因审计范围受到限制是否影响重大,往往离不开重要性水平。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重要性水平是考虑审计报告类型的重要依据。如果某项错报或审计范围受到限制对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并不重要,预计也不会对未来各期会计报表产生重要影响,注册会计师就可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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